银保产品只能银行员工卖 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
摘要: 银保产品只能银行员工卖 针对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追求短期效益,将保险产品介绍成储蓄产品,或将高风险产品推荐给不适合的顾客等种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当行为,中国银监会“痛下杀手”,8日晚间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点销售保险产品,并且,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不能超过3家,以避免“超出能力范围”经营。 保险人员派驻银行被“叫停” 本报以前
银保产品只能银行员工卖
针对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追求短期效益,将保险产品介绍成储蓄产品,或将高风险产品推荐给不适合的顾客等种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当行为,中国银监会痛下杀手,8日晚间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点销售保险产品,并且,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不能超过3家,以避免超出能力范围经营。
保险人员派驻银行被叫停
本报以前就曾报道,有市民到银行存款时被告知某款热销理财产品收益非常诱人、比储蓄好,加上沟通不良、存在误导等可能,最终买了这些理财品亏损十几万元,后经了解才弄明白原来购买的是投资连接险而非银行理财产品,以致引发纠纷。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顾客认为保险公司派驻员工是银行员工,销售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问题也该由银行负责等问题。
鉴于此,银监会要求,在银行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点。但银监会并不反对保险公司仍然有专门的银保专管员为银行提供业务培训、单证交换、协助保单满期给付、协助期缴业务续期收费、共同做好投诉与争议的处理等相关服务。
对此,有大行理财经理表示,目前银行的理财人员有保险代理资格的不多,但由于该资格的取得并不算太难,相信不会对今后的销售造成太大影响。
合作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超3家
在此次银监会下发的通知中,还要求银行每个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合作的保险公司,如超过3家,应坚持审慎经营,并向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对于为何给出这样的要求,银监会解释说,这正是考虑到银行开展银保业务应与本行具备的资源与能力相适应,依靠本行的能力自主地开展这项服务,不得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开展业务。
银行人士表示,这条规定短期内可能会对银保产品的规模造成一定影响,但随着关系的逐步理顺和业务的细化,更有针对性和更符合目标客户群需求的银保产品将被开发出来,长期看将给消费者提供更为精准的银保服务。
保险产品不能简单类比储蓄
此外,《通知》还强调,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应向客户充分揭示保险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基金、银行理财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这些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应如实向客户告知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保险、回访、费用扣除、退保费用等;《通知》还分别从风险测评和适合度评估、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出具投保提示书等诸多方面突出强调商业银行要做好风险提示,要做到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
对于银监会此次出手规范银保代理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短期影响有限,长期是利好。
不过,业界人士普遍认为银监会、保监会还应继续出台后续*策,以保证这一*策的具体落实到位。比如对于银行销售人员的培训、手续费的严格管控、客户服务方面的衔接等等。